政府委任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

濠江日報 A04 | 澳門新聞 2012-09-13

【特訊】昨日最新一期《政府公報》刊登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及續任多名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Macao Land Development Limited放棄一幅罅些喇提督大馬路的土地,歸還特區政府納入公產。

第16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王世民、何嘉偉、黃漢堅及葉兆佳四人為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並續任梁慶庭(委員會副主席)、張作文(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代表)、周信余(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江美芬、朱焯信、邢榮發、李展鵬、李萊德、林子恩、林偉濠、飛安達、馬若龍、施家倫、陸曦、梁安琪、梁維特、崔世平、麥健智、黃奕輝、湯榮耀、楊達夫、廖子馨、蔡安安、潘知常、劉雅防、蕭婉儀、關治平、蘇香玫,任期為兩年。

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Macao Land Development Limited放棄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罅些喇提督大馬路,面積為1,242平方米的土地,其上曾建有135號至137B號樓宇,標示於物業登記局第10008號、第10703號、第10704號和第13361號的土地,並將該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的土地歸還澳門特別行政區,納入公產。同時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將另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林茂海邊大馬路,面積896平方米,稱為“M”地段的土地批給上述公司,用作興建一幢屬分層所有權制度,樓高21層,作住宅、商業、停車場及社會設施用途的樓宇。批示即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