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者多認為政改需依基本法精神及循序漸進「兩選」需隨社經發展修改
發言者多認為政改需依基本法精神及循序漸進「兩選」需隨社經發展修改
華僑報 14 | 澳聞 2012-01-08
【專訪】第五場政制發展座談會共有廿多名人士發言,多數認為特首選委會成員須增至四百人或以上、立法會應增直、間選各兩席。
第五場政制發展座談會昨晚八時假學院管理禮堂舉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辦公室主任張翠玲、法改局局長朱琳琳、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和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趙向陽以及數十名市民出席。
首先發言的是社團代表、依次有街坊會的李卓君、發展研究中心的戴華浩、消委會的李萊德、會計師團體的陳丹青、社會協調常委會的張文寬、社協勞工界代表李靜儀、建置商會代表莫志偉、建造商會代表黃慶鏘、中華總商會代表黃樹森、勞工界代表談寶容、廠商聯合會代表李時泰、經濟發展委員會代表劉藝良、工聯代表鄭仲錫。社團代表發言後有與會者,共八名人士發言。
多數發言都認為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議員產生辦法應該修改,因為經濟發展、社會發展也要求政制相應發展。但政制改革必須在《基本法》精神框架下,依照循序漸進和維持社會和諧穩定的原則進行。
多數意見認為,行政長官產生的選委會名額應由三百名增加至四百名,其中也有建議增加至四百五十、五百或六百名者。立法會議席也都要增加,最好是直選、間選各增兩席。其中有個人意見認為官委、直選、間選名額應按人口增加的比例相應增加。但也有一名發言者希望慎重對待間選席位增加一事。也有一名發言者質疑為甚麼只有增加席位才算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