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聯會訪消委會交流行業守則

市民日報 P03 | 澳聞 2011-07-30

【本報訊】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由會長吳在權,率領理事長黃志鈞、副理事長黃浩榮等新一屆理監事會成員代表一行10人,日前拜訪消費者委員會,獲全體委員會主席黃國勝、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全體委員會委員:林日初、李萊德、郭林、莫志偉、王宗德、馮國康、執行委員會全職委員陳漢生等接待(右圖),會上雙方探討「加盟商號」、「誠信店」及消委會發布的房屋中介類的商號「行業守則」(行規)、消費爭議的調解及仲裁等問題 。

黃國勝代表消委會對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到訪表示感謝及高度重視,消委會作為政府與市民之間的前線機構,希望透過提升各行業的自律與消費維護意識,為消費者建立起一道有效的保護屏障。並期望雙方保持緊密溝通、相互交換意見。

倡中介協議避免多個藍本

黃翰寧向與會者就「加盟商號」、「誠信店」及運作超過10年的消費爭議仲裁中心等作簡單介紹,並補充消委會已與內地及國外超過40個省市、地區的同類型組織簽署了合作協議。為配合特區政府公布的促進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政策,與多個政府部門推出規範「樓花」買賣指引,就樓花買賣合同制訂多項基本條款,並於網站上設立專頁供公眾查詢。同時,希望透過該會多聽取房地產業界的意見。

吳在權對消委會多年的工作表示認同和肯定,作為消委會之顧問團體,該會將一如既往配合、支持消委會履行責任。並認為行規的發布對完善、規範業界運作起積極作用,未來將鼓勵旗下會員加入成為消委會「加盟商號」。同時,《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律即將通過,消委會早於2006年制訂關於不動產中介服務業的部分協議及合約藍本,建議與房屋局多作溝通,避免可能出現多個藍本的尷尬情況發生。

黃志鈞表示,早前推出的「十招」中包括提高訊息透明度,今年起所有新入則的樓宇建築計劃必須提供各用途單位的實用比率。為了讓居民清楚單位實用面積計算方法,消委會發行《樓宇面積的定義及概念》小冊子,加強售樓資料的宣傳和教育。

出席會晤之商會代表還包括:資訊部部長周可安、資訊部副部長鄺春發、康樂部副部長:劉誜鎔、陳偉新,協調部副部長許育苗及辦公室主任蘇慧玲。